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闾丘露薇:十万华人冲向白宫之后

2016-02-22 闾丘露薇 大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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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ID:ipress  

能不能把这次游行定义为一场社会运动,那就需要看后续会为华人社群带来怎样的改变。


这次美国华人上街,这是社会运动的一种,有一群华人要表达自己的声音,不管这种声音你是否认同。

街头运动的目标,是要引起社会关注,因此媒体显得非常重要。从这一点来说,这次集会游行很是成功,Google一下,英文媒体的报道总共有285篇,美国媒体当中包括纽约时报,CNN, CBS和纽约邮报,另外还有英国的卫报。报道总体很平衡,回顾了整个案件,描述了示威者的诉求,认为司法不公,对于梁彼得的起诉和判决存在种族针对性,当然,还有死者家属的声音,她们也在要求司法公道。


▲ 当地时间2016年2月20日,美国华人对于华裔警员梁彼得被定罪群情激愤,40多座城市集会游行,堪称史上最大规模在美华人游行。


这很重要,因为虽然对于案件媒体一直有持续报道,但算不上热点,至少在Twitter上,游行前相关的推文寥寥无几,游行之后,推文多了很多。一类是转推新闻,分享资讯,告诉别人有这样一场示威,华人不满意,还有一些是分享自己的看法,不多,扫了一遍,基本有这些观点:

1. 如果开枪的警察不负责,那谁来为死者讨回公道?

2. 认为游行者缺乏对死者的同情心,虽然游行队伍中有死者的照片,但当死者的家人站到他们对面抗议的时候,却是一片嘘声。

3. 如果觉得白人警察开枪无需负责,而华人警察则要背锅不公平,那不是应该抗议司法为何没有判白人警察吗?

在费城华人游行现场,组织者发言,强调这次抗议的是司法不公,因此,作为美国公民,需要使用美国宪法赋予的权利,表达出自己的不满。这个大前提没有任何的问题,但是对于大前提之下的具体诉求,可以看到在美国的华人社群当中,也有截然不同的看法。

走上街头的华人们认为,为何只起诉华人少数族裔,白人却可以逃之夭夭,这是不公,这是歧视。

而不认同的华人则认为,是要抗议司法不公,但却是抗议没有对所有的警察滥权一视同仁,也就是说,任何警察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上法律责任。

一位年轻的华人,也是一个美国反对警察滥权的民间机构的成员,写了一篇长文,讲述她为何反对这场游行。她引用了两个事例:1975年,一个也叫彼得的年轻华人,因为在曼哈顿唐人街尝试阻止警察殴打一个违反交通规则的15岁青少年,而遭到警察殴打。事件引发纽约历史上的一场大规模示威,两万人走上街头,大部分是亚裔,唐人街全部停业一天,门口贴上标语:“停业抗议警察滥权。”

她还举了最近的一个例子,一个华人移民老人家,因为乱过马路而遭到警察暴力对待,不少人在网上请愿,批评警察。

她认为,作为一个华人社群,一方面为有亚裔遭受警察滥权而抗议,另一方面,却为一个导致无辜民众死亡的警察维权,仅仅因为他是自己族裔。如果要让少数族裔,包括亚裔和华人,免受警察滥权的侵害,那就需要把视野放得更加宽一些,把这次事件看成是一个民众和一个警察之间的事情,而不是把族裔身份放在里面。也因为这样,她和其他一些亚裔年轻人,在社交网站上推出这样的口号:Asian 4 black lives matter,亚裔支持黑人维权。他们开网络研讨会,发表文章,呼吁亚裔加入进来,在他们看来,限制警察权力,才是最首要的,也因为这样,任何因为警察滥权或者过失而失去的生命,不管怎样的种族,都值得同情。



这样的观点,在微信群里,引发一些讨论。反对者认为,如果没有警察执法,那治安怎么办?那谁来保障一个安全的环境,也因为这样,需要为警察说话。这也就是为何有示威者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会说:“都不敢让孩子长大去当警察了。”

我理解这种想法,因为当我在发生黑人骚乱的弗格森采访的时候,一个中国快餐店的老板告诉我,他觉得自己把店开在警察局旁边是对的,尽管这样,他还是要自备手枪,因为要防备打劫的黑人。因此,当人们在和他一街之隔的地方抗议警察杀害黑人少年的时候,他并不关心,在他看来,自己奉公守法,正是需要执法严厉的警察。

拿这次抗议来说,十多万人白宫请愿签名,但是正如白宫的回复,政府不能干预司法。其实并不是没有其他的渠道,比如向法官请愿和求情,不过游行结束二十四小时,页面上还是只有一万八的签名数量。倒是纽约布鲁克林的华人政客们,开始物色人选去选检察官,如果能够有足够多的选票,就好像参选州议员的那些华裔参选人。但是问题又来了,如果这些参选者表现出自己只是自己的族裔的代言人的话,那又会引发同样的矛盾,因为现在的这位检察官,尽管他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为哪个族群代言,但是不是已经因为他的肤色,被不少华人视为站在非洲裔美国人一边了吗?那如果以后,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个华裔身上呢?

能不能把这次游行定义为一场社会运动,那就需要看后续会为华人社群带来怎样的改变。如果还是局限在一个特定的个案的维权上,而没有带来华人参政增加,投票率的变化,那并没有带来实质性的政治参与,毕竟在美国,政治参与,意味着要参与到现有的政治规则当中,然后去推动改变,这是各种力量博弈大过程。

表达诉求,走上街头,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,不管这样的行动,到底是谁组织,如何组织,都不重要,因为这是合法行为。社会运动本身就是考验各方的动员能力以及组织能力,不能因为不认同对方的诉求,就质疑对方的做法,而是需要思考,那自己又有怎样的方式,去吸引更多人认同呢?在一个开放的社会,竞争相对是公平的,如果应者寥寥,很遗憾,这是一个不受人欢迎的现实,那就是自己属于小众,需要花更多的力气去说服别人,去表达。因为在一个开放的社会,有些声音确实很大,你可以抱怨别人人多势众,财雄势大,但是弱小的声音并不会因此而被扼杀,被消音,有持续努力的空间,这是一个本质性的不同。

注:本文原标题《司法不公,然后呢?》



作者:闾丘露薇
腾讯·大家专栏作者,著名记者、主持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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